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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律师:预防商事犯罪

日期:2018-04-23 11:27:53

商事犯罪目前发生最多的就是公司方面的商事犯罪,在此方面,汉卓律师事务所韩冰律师首次提出商事犯罪的概念,可以说是很专业的商事犯罪律师,并主做公司、证券、票据、破产、保险、海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内容,其实,无论是有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还是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角度,对于上述容易触发的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作一个风险提示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本文韩冰律师着重来探讨公司商事犯罪中的职务侵占罪的风险规避这一商事犯罪辩护法律知识。当然还可参照商事犯罪证据审查要点以及辩护策略


那么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呢?


职务侵占罪是指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犯罪特征:


1、犯罪对象是公司和其他单位的各种财物,动产、不动产、有体物与无体物均可。从范围上看,包括:


⑴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⑵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邮局的邮件。


2、行为内容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占为己有。首先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其次,必须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包括将基于职务管理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还包括使的第三者占有;行为方式包括侵吞、窃取、骗取和其他手段,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行为结果是必须非法占有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非法获取单位财物,以虚假身份应聘为单位人员,然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的,也成立职务侵占罪。


接下来常成律师教您如何来防范:


(一)财务制度要完善


1、银行转账优先。企业与交易相对方往来款项尽量约定为银行转账,资金流明晰且有据可查,这样不仅减少了职工掌握现金的机会,从根本上降低职工侵占企业财物的风险。


2、证据保存是关键。职工领取款项及应收账款的单据时,职工须签字确认领取事实,包括时间、数额、用途等事项。某企业曾出现职工领取已确认债权的对账单及对应的货物签收清单外出催账,结果对账单及对应的货物签收清单全部遗失,导致该企业丧失收款的依据,但该职工在领取单据时并没有相应签字记录,导致该企业也缺少追究该职工责任的依据。


(二)人事制度要完善


1、辞退要有依据。将职工侵占企业财物的行为纳入企业单方辞退职工的事由,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企业单方辞退职工的事由很抽象,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重大损失”都不能直接界定,所以,企业须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将职工侵占企业财物的行为纳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或“严重失职导致企业重大损失的行为”,届时,只要职工出现侵占企业财物的行为,企业即可单方辞退职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工资要有保障。首先,职工工资明细要清晰,避免企业财物与职工工资混同;其次,职工工资要及时发放,避免职工以工资冲抵为由占有企业财物。


3、掌握职工信息。职工发生侵占企业财物的行为后可能出现无法联系的状态,这是让企业头痛的事情,所以,掌握职工更多信息,有利于通过多方突进解决问题。


(三)培养员工法律意识


完善的制度是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加强思想意识建设才能让制度更加顺利地实施,对于职务侵占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更加需要法律意识的培养。建议企业定期邀请律师开展诸如企业经济犯罪预防法律讲座等培训活动,让法律意识深入职工群体,警钟长鸣才能更好地防范职务侵占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所以,您若是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找商事犯罪律师代理的话,可以来汉卓律师事务所网站委托韩冰律师为您代理,当然还可以做商事犯罪免费法律咨询以及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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