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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日期:2018-05-10 11:07:08

近几年,北京的离婚率持续飙升,汉卓律师事务所也接呆了多起离婚案件,绝大多数的律师代理的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北京哪家离婚律师事务所好呢?这个需要看律师的专业性以及惊艳程度,在此,小编认为汉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离婚这一民事领域专业性极强,经验丰富,霍明亮律师带领了相关的律师团队。其中,律师们总结出了很多的法律内容,下面,由汉卓律师事务所的民事争议律师——霍明亮律师为大家普及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希望读者仔细阅读。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以上是霍明亮律师提供的一些法律内容,希望读者可从中借鉴,另外,如果您离婚需要律师的话,可来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帮忙,另外,我所网站可进行在线免费法律咨询,如您有问题,可来我所网站咨询,另外,律师还可做常年法 律 顾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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