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金融、各类商事犯罪、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
权威律师 快速咨询 全程保密 省心省力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例

“形象摆账”PS银行存根骗取信任会犯罪吗?

日期:2019-04-10 13:10:05

平时我们可能经常接到一些提供高息贷款或者各种金融推销的电话,但这些可能跟我们的生活距离甚远我们会一键摁掉。当您亲属或者朋友在从事这种金融销售工作的,一定得提醒他们注意知法、懂法、用法。汉卓资深商事犯罪刑辩律师董律师就接手了这样一个“形象摆账”的案子。


周某通过深圳总部将1.2亿的资金打到其个人银行卡,并利用银行回单向客户证明其有调动大笔资金的能力。在跟客户洽谈时,周某已从总部财务得知资金当天是到不了账的。为了能够敲定这笔生意,当抬头看到贴在电线杆上的制作各种“证件”的广告时,突然冒出虚假的银行存根、银行小票是否也能帮他“应付”一下眼前的局面,获取对方的信任?


当对方报警,北京朝阳区经侦火速抓到了他,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对周某立案侦查。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