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金融、各类商事犯罪、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
权威律师 快速咨询 全程保密 省心省力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律师咨询

我是男方,与妻子因感情不合,决定离婚,育有一女,10周岁,我提出存款和房子都归女方所有(准确的说:家里存款已被女方转移,并无存款,房子是我婚前父母赠予),我只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女方不同意,说她要孩子,我是一名三线城市铁路职工,月薪5000元左右,另有一些小生意,年收入10万左右,女方也是一名普通职工,月薪2500左右,我有两个问题:1、如果起诉离婚,我拿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有多大?(孩子自己愿意跟随父亲生活) 2、如果起诉,我就不想再把房子留给女方,是否可以争取拿回来房子的产权?

日期:2018-04-20 15:32:15

您好!您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是不可分割的,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十周岁以上都可以自由选择的,详细的您可以咨询汉卓律师事务所的王春艳律师,让他为您详细的解答。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