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金融、各类商事犯罪、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
权威律师 快速咨询 全程保密 省心省力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所新闻

综合盈利能力存疑 又一家新三板公司折戟IPO

日期:2018-05-09 16:06:39

5月8日,又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冲刺A股IPO铩羽而归。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时代凌宇”)首发申请没有过会。据发审委的审核意见,时代凌宇对关联方的依赖度、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存重大依赖等几大问题是发审委会议问询重点。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公司的综合可持续盈利能力究竟行不行。


时代凌宇2015 年7月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营业务为在城市运行和安全管理、智能建筑等领域内提供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设备供货、软件开发、工程施工、集成调试及运行维护等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综合服务。这主业看似很性感,但公司盈利能力却还欠火候。


根据证监会网站今年1月份披露的时代凌宇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时代凌宇在2014年、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1至6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8亿元、3.14亿元、3.89亿元、1.6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05.27万元、2607.92万元、2481.79万元、780.84万元。


时代凌宇在上会前一个月,即4月2日发布了22个公告,其中14个公告均是更正其财务数据。其中,变化较大的是时代凌宇2017年1至6月的净利润由此前的780.84万元更正为1060.52万元。


为何更正?时代凌宇董事会认为,本次更正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主要系因对年终奖计算、计提政策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时代凌宇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去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52亿元,同比增长67.67%;净利润为6114.76万元,同比增长147.97%。与往年的财务数据相比,2017年公司的营收与净利润实现了大幅增长,这也引来证监会发审委的重点质疑。


发审委要求,公司对201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不相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等做出说明。同时,公司还需说明IPO申请文件与股权系统披露的相关文件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主要业务分类及成本支出是否符合业务实质,以及主要业务类型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


时代凌宇不仅盈利规模有限,而且这些盈利还有部分是得益于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作为一家科技型企业,公司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同时,公司还享受各种政府补贴,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来看,2014年、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1月至6月,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037.49万元、215.12万元、434.02万元、473.61万元。


此外,公司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主要来自于城管、市政、交通、安监、质监等政府部门,项目投资建设主要以政府为主导,行业发展受政府采购驱动的特征明显。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要求公司结合市场竞争格局、客户结构等说明是否对政府工程存在较大依赖,是否对税收优惠、政府补贴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对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确定性。


发审委还关注到时代凌宇与佰能电气的“特殊关系”。据查,佰能电气是时代凌宇2013年至2015年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客户,且金额不小。而在公司具体项目上,招股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与佰能电气存在多个项目上组成联合体合作,且公司多名董监高曾就职于佰能电气。

发审委要求公司说明佰能电气是否属于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公司是否存在对佰能电气的重大依赖,魏剑平、乔稼夫等4人加入发行人后继续持有佰能电气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与佰能电气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原因、必要性等。


除了上述问题外,证监会还要求公司对招投标竞标获取项目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存在法律纠纷,直接协商方式获取的项目是否存在需通过招投标竞标方式获取的情形;报告期内客户委托第三方回款占比较高的原因,第三方回款2017年大幅增长的原因等多项问题一一作出说明。


如需新三板业务律师可来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网站有免费法律咨询业务,另外,事务所律师还可做常年法律顾问!


TOP